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,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,认罪悔罪,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的表现,可以减刑。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2018年1月5日,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,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1日主持例行记者会,就近期热点进行回应。相关内容如下:
《中央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》法院同时审理查明:1999年至2015年,张培营利用其担任西电副校长、基建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西安炳德贸易有限公司、泾阳县建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燃煤采购、项目建设、招投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,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9.3万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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